2007-02-27 | 择校费,你们就收的那么坦然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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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鸿水
据报道:广东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长宋海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“择校费”取消的前提主要是看教育资源是否公平。在当前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必须有一整套科学的办法来解决问题,否则,单纯宣布取消“择校费”,还不到时候。宋海说,如果择校费取消后又产生新的不公平,那就要回过头来思考是什么原因了。总之,对待“择校费”的问题需要持审慎的态度。“在目前的情况下,我赞成公开、透明地使用择校费。择校费如果用得合理,对于学校和教育资源的发展是有好处的”。
同样是媒体报道,另据《羊城晚报》报道称:委员激情声讨——择校费不废不行了。在讨论中,一位委员就愤愤地插话:“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收择校费的都不在少数,很多人说没有,只谈高中收择校费,鬼啊……”
没错。所有的学校都说义务教育没有“苛捐杂税”,实际上呢?哪家学校少收了?北京实行了“一费制”,仍然挡不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。据小道消息,某些费用学校不出面征收,而是由家长直接打入区教委的账号。
针对流动人口政策规定就近入学,但流动人口真正想就近入学谈何容易?动辄收受几万元择校费的学校不在少数。比如“赞助费”,交上几万块钱,还得说你是自愿交纳。鬼啊!如果你不交纳赞助费,你的孩子就别想进重点学校。学生家长是没有选择余地的。虽然,中小学的重点与非重点的划分本来就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,但仍然一直延续着,甚至成了一些学校标榜自己身价的砝码。
很多家长望子成龙盼女成凤,为了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,不得不交纳各种“苛捐杂税”。家长的愿望和初衷是可以理解的。然而,有些学校却利用这种不公平的教育资源,大肆收受赞助费、择校费等等。即便这些费用的名头变了,始终是换汤不换药。
在我看来,择校费实际上就是教育乱收费。有关教育的主管部门针对该项收费的理由无非是调节、优化教育资源。实际上这仅仅是一件美丽的花边衣裳。择校费一方面加重了受教育者的经济负担,另一方面使得教育资源严重两极分化。也就是说,只要你有钱,只要你交了择校费、赞助费等等,你就可以上重点学校,无论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,这是可悲的,是极其不公平的。我们到市场、集市上买东西还可以讨价还价,但面对教育的巨大投入,买方却连讨价还价的权利都没有。择校费不废,主管教育的副省长有理,受教育者却没理,愤而无奈。这是中国教育的最大悲哀。
那么,择校费等某些民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为什么没有被废止?我想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部门利益。一个学生几万,中国人多,学生多,面临择校的人不少,这个帐谁都会算。面对这个有利可图的大蛋糕。教育主管部门不会轻言放弃,学校更是不会放弃。其次就是国家对于中小学教育的投入过低。中国的“义务教育”实际上只是一个高帽子,愿意戴就戴会儿,不愿意戴就摘下来。我们知道古巴,面对美国几十年的经济封锁实行的仍然是免费教育,其他发达国家就更不用说了。我国虽然也开始实施农村免费的“义务教育”,但据我所知,很多地方仍然是收费教育,这是合法的,合乎《义务教育法》,我无权指责。国家可以投资数亿在北京修建一个所谓的国家大剧院,但没有钱惠及义务教育。这让人很难理解。特别是择校费、赞助费等等,如果不废止,不真正把中小学教育阶段的负担降下来,完全依靠《义务教育法》是解决不了教育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的。
一个合格的教育长官不但要遵守法律法规,更要利用法律法规去解决民众关心、关注的实际问题,而不是抱残守缺,死扣“根本大法”。让受教育的人有话语权,才是法制社会的要求,和谐社会的要求。
文未校对,见错必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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